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进行师资调配,现将马尾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选调对象:本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教师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师德修养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年限:马尾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2008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不含从事教育系统以外工作和脱产进修时间)。
(三)年度考核:近五个学年度(2008年9月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2012-2013年度考核等级先按学校评定等级填写)
(四)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2012-2013学年原魁岐、建坂小学在册教师以及今年到魁岐小学新校区支教,报考新魁岐小学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五)职称条件:已聘任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六)学历条件:报考中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或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的,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
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大专的,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
(七)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学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从2013年7月24日开始,截止到7月27日下午4:00。
(二)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五楼)。
(三)报名人员须按报名岗位提交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可从马尾教育信息网<网址:www.mwedu.gov.cn>上直接下载)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一张用于贴报名表,另两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此外,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填报志愿:每位教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其中中心小学岗位包含所属完小。
报考中小学岗位原则要求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报考学科三者相一致。但中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要求的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可参照市教育局公开招考教师的相关规定:小学语文允许政治、历史专业报考,小学数学允许物理、化学专业报考。
(五)考试报名费:每人80元。
五、考试办法
(一)报考的教师统一由区教育局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9:00-10:4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8月1-2日。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教育等。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
(二)原则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再按笔试成绩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马尾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专家提问。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初中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小学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四)选调结果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相结合的办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合格成绩定为6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选用。考核不合格的,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不予选用。
(五)确定拟选用人选时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用人选。
(六)拟选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
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方可选用。
(七)考试加分条件:
1、近三年参加省市区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在综合成绩上进行加分:获省级一等奖加5分,其他3分;获市级一等奖加3分,其他2分;获区级一等奖加2分,二、三等奖1分。
2、教师赴宁夏等地支教,在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后,三年内参加选调考试,在综合成绩上加3分。
(八)选调到新单位后的聘任问题,按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六、结果公示
(一)拟选调人选在马尾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五天。
(二)公开考试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弄虚作假者职称低聘两年,即原聘任的级别均降至十二级,两年内不得参加区内选调、评先、评优及职称晋级。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马尾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63190311 63190303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