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时报记者 吴煜)11月6日,我区召开新城建设“和谐征迁”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区委书记马必钢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领导许毅青、范公榕、施敏华、李明、沈甦、吴友习、蓝锋、潘威、张学勇、王命瑞、李贞、程鸿远、高洪霖、杨木泽、陈秋伸、游力、李利民、刘晓东、郭龙生出席会议。
马必钢在会上指出,在马尾新城建设中要把和谐征迁工作做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使新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深入贯彻省委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市委杨岳书记的批示精神,推广和谐征迁的前提是切实依法、依政保障群众利益,积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不断创新推动和谐征迁,做到:主要领导“五亲自”。主要领导要切实发挥好在征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到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迁方案;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促征迁进度;亲自关怀工作人员。
工作班子“五尽心”。工作班子在工作中要尽到热心,对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尽到细心,了解被征迁土地和房屋的基本情况;尽到耐心,充分尊重群众合理的意愿;尽到真心,以真心换真心,多站在群众立场考虑;尽到公心,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组织实施“五到位”。征迁工作的安排部署要周密细致,宣传发动要到位;征求意见要到位,通过座谈会、走访被征迁户等多种形式了解被征迁群众的建议和诉求;规定程序要到位,征迁工作的法定程序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公开透明要到位,征收实施过程要全程公开;维护稳定要到位。
安置补偿“五严格”。严格征迁标准,要统一标准;严格预存制度;严格支付方式;严格支付时限,补偿资金要在规定时间内发放;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征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征迁安置“五满意”。满意工作方法,让被征迁群众满意;满意安置方式,除货币补偿外,因地制宜采取安置方式;满意居住环境,尽量满足群众就地或就近安置的愿望,改善广大群众的居住环境;满意生活保障,从群众的长远生计考虑,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满意后续管理。
会上,台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何长嘉与台江区茶亭街道武装部长陈惠贞分别作了“和谐征迁”工作经验介绍。管委会副主任潘威介绍了晋安区征迁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