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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发表日期:2016年11月10日          【编辑录入:朱立仪

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位于福州马尾琅岐岛,共包含八条路:院前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m)、滨江西路、渡亭路(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沃浦西路、渡亭南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规划一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m)。

项目总投资33494.83万元,项目初步拟定建设工期为 24个月,本项目计划于201611月完成项目前期及工程设计工作,20172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预计20191月投入使用。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主要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最终评价结论作了简要介绍,报告书简本详见附件。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规划提出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20161110日起十个工作日。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通和路1201室,联系人:林 剑,联系电话:13696898367

环评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61号,联系人:吴  强,电话:028-85531109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由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占地面积14.11hm2,本次规划建设的道路总投资33494.83万元,项目初步拟定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计划于201611月完成项目前期及工程设计工作,20172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预计20191月投入使用。

海峡旅游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共包含八条路:院前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m)、滨江西路、渡亭路(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沃浦西路、渡亭南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规划一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m)。

2环境影响评价

2.1 生态环境

2.1.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道路沿线对应的森林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和城镇乡村人工生态系统、占用的耕地、裸地、园地和鱼塘等。

2.1.2 陆域生态环境现状

1)植被现状

根据对本项目评价区现场调查情况来看,由于这一区域长期以来都是人类活动强度很高的区域,因此评价区内的原生植被早已丧失殆尽,现状的区域植被都是次生植被或人工植被。项目沿线地势平缓,区域均已被开垦为耕地或园地,种植有:火龙果、梨、芭蕉、芭乐、莲、葡萄等。现状耕地和园地之间分布有少量的木麻黄构成的田间防护林网络。本项目沿线周边有部分村庄分布,村庄人口以从事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为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农田植被在评价区内有着广泛的分布,是主线工程评价范围内最主要的植被类型。

2)野生动物现状

项目评价区内分布的两栖动物以蟾蜍类为主,常见的种类是黑眶蟾蜍,在溪流边、水田中还可发现泽蛙等蛙类。爬行动物主要为蜥蜴亚目的物种,如石子龙、壁虎等,由于强烈的人为干扰,龟鳖类及蛇类已十分罕见。

鸟类是评价区内最为常见的野生动物资源,现有的农田、林地、灌草丛、滩涂及村庄等不同类型的生境为评价区的各种鸟类提供了较为多样化的栖息地。在村庄中常见的鸟类有麻雀、家燕、鹊鸲、白头鹎等种类,这些鸟类对人类的敏感性不高,可以耐受一定程度的人为干扰;农田中较为常见的鸟类包括麻雀、珠劲斑鸠、喜鹊、乌鸦、伯劳、白头鹎、乌鸫等,水稻田和鱼塘中还可偶见白鹭、苍鹭等涉禽;在河道及灌草丛等生境中较为常见的鸟类主要为雀形目物种,如莺科、画眉科、鸫科、雀科的一些物种,主要集中分布在评价区内的山坡上,这些鸟类对人类的敏感性较高,较易受人类活动的干扰;另外在滩涂区域还可见到一些白鹭、鸻等涉禽类在此觅食。

2.1.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施工期对沿线植被的影响主要有:占地减少了沿线的植被面积与生物量;施工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粉尘、废水等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生长也带来一定影响。

对陆生植被影响分析

项目区现状用地主要为鱼塘、耕地和园地等,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植被为葡萄、火龙果、芭乐、芭蕉、梨、无花果等,因此项目建设对植被资源的影响不大。同时通过对道路沿线的绿化建设,可恢复一定量的生物量。

施工活动对植被的影响

项目施工中过程,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挥洒的石灰和水泥、施工人员与机械的碾压都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的影响。石灰和水泥若被雨水冲刷渗入周边土壤,会导致土壤板结,影响植物根系对水分和矿物质的吸收。另外,原材料的堆放、车辆漏油,还会污染土壤,从而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虽然随着施工的结束不再产生扬尘,情况会有所好转,但是这些影响并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得到解决,它们的影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的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少范围。

2)营运期

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污染和交通噪声污染将会对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的植物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其中因植物对声音反应不敏感,主要是汽车尾气和扬尘对植物的影响。

本项目目前工程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以居住地为主,当工程建设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工栽培的花草树木。按道路绿化工程设计要求,进一步完成道路的各项绿化工作,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路基边坡在施工后期和营运期间应进行绿化工作,以期达到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道路路面径流冲刷等目的。

2.1.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项目占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②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生态环境;

③凡因道路施工破坏地表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种植草皮、绿化等措施,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科学合理地实行花草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以达到防止地表裸露,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④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严禁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区域任意行驶;

⑤路基施工前,应将占用菜地的表土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于后期的绿化

⑥在施工前,将占地范围内表层30cm厚的表土剥离收集,集中堆放于专门划定的临时堆土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临时堆土的堆放高度2m左右,在周边码编织土袋拦挡,土袋挡墙梯形断面,顶宽0.5m,两侧坡比10.6,底层铺垫彩条布。施工过程中,可将表土用于道路景观绿化覆土。

2)营运期

建设单位必须将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植被绿化应实行乔灌草搭配,选用本地植物种类。绿化植被布设及植物种类选配应符合景观美化、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的要求。行道树应选择生长快、耐贫瘠、滞灰尘、减噪声等功能价值较强的树种,并尽量采用当地适生乡土树种。

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道路建设影响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

主体工程完成后,首先应对工程裸地进行植被恢复。

利用现有监测机构,对道路不同时期的环境进行环保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沿线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环保监测和管理,以控制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2 声环境

2.2.1 声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规划的住宅区、学校、商住楼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2.2.2 声环境质量现状

道路沿线周边现状为农田、园地、鱼塘等,周围没有明显的敏感目标,区域现状噪声主要为背景噪声和现状道路(环岛路)汽车的交通噪声,从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区域现状噪声均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和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2.3声环境影响预测

1)施工期

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主要在基础施工阶段和路面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辐射噪声,这部分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噪声值很高,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道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根据预测,由于本项目附近的居民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为228m外,因此施工机械对靠近道路沿线的敏感点产生的影响较小,但仍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拟建道路建设的高噪声主要出现在路基施工阶段,因此整个道路施工过程其实际施工噪声的影响程度从时间上衡量要比推算值低一些,但是作为建设施工单位为维护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应禁止施工,以保证周边居民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实行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①交通噪声影响预测与分析

设定在平路基、平坦开阔的地形条件下,不考虑构筑物、树木和地形变化等附加声衰减,只考虑声波的距离衰减和地面吸收。由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获得各不同类区的达标距离可以看出,随着交通量增加,营运期公路两侧满足各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也相应加大。

院前路路段:

4a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20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20m(征地红线);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20m(征地红线)、20m(征地红线)、22m,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20m(征地红线)、22m24m

渡亭路: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5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5m(征地红线)。

沃浦西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

滨江西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5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5m(征地红线)。

渡亭南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

规划三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

规划二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12m(征地红线)。

规划一路路段:

2类标准,项目沿线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7.5m(征地红线),夜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7.5m(征地红线)。

按营运远期2类区夜间的达标距离控制,建议道路两侧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噪声防护控制距离为院前路中心线两侧24m范围内。在4a类区和噪声防护控制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和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的居民住宅等声敏感建筑;在噪声防护控制距离内如确需建设上述声敏感建筑物时,则规划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在功能布局和隔声设计上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以确保室内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规定的相应使用功能的要求。

道路两侧的第一排建筑物最好规划建设中高层非声敏感建筑,以便从规划布局上充分利用其建筑物的声屏障效果,有效地遮挡与阻隔道路交通噪声的侧向传播,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两侧声环境的影响,达到有效改善后侧声敏感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目的。

②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与分析

由于本道路路网现状周围200m内没有明显的敏感目标。但根据规划,本项目周围将规划有住宅、商住楼和学校等。由于规划的具体内容未定,因此本项目对规划的敏感点的预测以受拟建道路影响较大的几个敏感点为例,预测拟建道路对敏感点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院前路起点处的临路第一排建筑(4a类区)规划住宅在道路投入运行后,沿线两侧红线外的敏感目标近、中、远期夜间均达标。面向拟建道路第二排建筑(2类区)近、中、远期昼夜噪声均达标。规划二路右侧临路的规划学校在道路投入运行后,沿线两侧红线外的敏感目标近、中、远期夜间均达标。院前路和规划三路交叉的规划住宅临路第一排建筑(4a类区)近、中、远期昼间噪声均达标,远期的夜间噪声超标1.2dB,退距道路红线7m后达标。沃浦西路和规划三路交叉处临路的规划学校近、中、远期昼间噪声均达标,近、中、远期的夜间噪声超标0.42.94.5dB沃浦西路和规划三路需分别退距道路红线13m方可达标。

2.2.4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道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高达85dB以上,其他施工阶段的一般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约为200m,所以施工应选用低噪声振动的施工工艺。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本工程周边居住区受路基建设和路面施工等阶段影响,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进行高噪声作业时应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若夜间确需连续高噪声(高振动)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并对民众的合理诉求应尽可能地予以满足。

2)营运期

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噪声源控制;从传声途径噪声削减;对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加强交通噪声管理。

近、中、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必须实施有效的控制,并以工程降噪为主,重点实施噪声源头削减。即凡符合声屏障安装条件的应首选声屏障措施。

降噪工程实施后,对于背景噪声达标的敏感目标应能满足相应类区的环境质量标准或满足室内相应的使用功能指标。

仅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则采取跟踪监测、适时上措施的控制对策。

④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的使用功能,规划道路两侧用地第一排建筑不宜建学校、医院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和集中居民住宅楼,可适当布置一些对声环境要求不高的普通建筑,如商业性建筑、多层停车场等,这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土地,且可减弱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负面影响;

⑤鉴于某种原因,如果道路两侧规划布置住宅等噪声敏感类建筑,则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时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建筑物自身的隔声防护,并尽可能地在住宅楼功能平面布局中将浴室、厨房和电梯间等辅助功能布置在面向道路一侧,以减弱噪声对室内敏感区域的影响,从而确保住宅等敏感构筑物室内满足GB50118-2010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中,若对声环境较为敏感的,建议开发商或业主在房屋的构筑和装修过程中采用对建筑物本身的隔声处理措施,例如强化墙体隔声量和加装通风隔声窗等,以避免受本项目交通噪声的负面影响。

2.3地表水环境

2.3.1 水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的内河和闽江,内河包括有沃头铺河和渡亭河。

2.4.2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实地监测,内河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指标中除高锰酸钾指数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监测断面中高锰酸钾等指数超标说明其水体受到有机物的污染,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由于项目周边大部分为葡萄园、农田、鱼塘,农业农药污染对内河水质会有一定影响,导致了内河水质高锰酸钾指数超标;同时由于此前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大部分尚未收集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油污排入河中,是造成该河段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

2.4.3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区域尚未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内的少量生活污水(卫生间和洗手废水)应设置环保公厕并定期外运处置,严禁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则对周边环境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项目沥青混凝土外购,无需混凝土搅拌用水,道路施工用水主要为路面洒水、路面养护用水,均大多进入原材料或蒸发,故其排放污染可忽略不计。同时本项目砂石料外购,不产生砂石料冲洗废水,因此,道路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

路基的填筑以及各种筑路材料的运输等均会引起扬尘,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周边的水体中,将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在临河路段施工期时,路基施工泥土被雨水冲入河流或路面因没有及时压实被雨水冲入河流,引起河水悬浮物偏高。

桥梁施工初期,围堰施工时仍将产生暂时和局部的悬浮物浓度升高,这些行为可能对局部水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有所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且影响范围十分有限。

2)营运期

道路营运期,各种类型车辆排放尾气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在路面沉积、汽车轮胎磨损的微粒、车架上粘带的泥土,车辆制动时散落的污染物及车辆运行工况不佳时泄漏的油料等,会随着天然降雨过程产生的径流进入河流,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有机物和悬浮物。

雨水中的悬浮物和油类物质的浓度比较高,其浓度随着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降雨历时40~60min之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除悬浮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表4一级排放标准外,其余污染物浓度基本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要求。由于本项目道路路面与其穿越地面相比,仅占很小部分,且随着降雨历时增加,道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加之道路表面径流是短期和暂时的,因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桥面以沥青砼为主,属不透水区域,对径流雨水有汇流作用,有产、汇流快等特点。桥面径流主要取决于降水量,为瞬时排放行为,桥面径流在采用多处分散的方式排入水体后,将在径流落水点附近的小范围内造成污染物的瞬时浓度增加,但在向下游运动的过程中随着水体的湍流很容易迅速扩散,混合段长度约在200m以内。即在桥位下游 200m外,桥面径流与河水完成混合均匀。相对于河流水体流量,桥面径流携带的污染物对水体水质影响甚微。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产生;交通量小,路面径流各污染物含量低,而且排入雨水管网;排污市政管线应采用耐腐蚀防渗材料,故该项目对该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4.4 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区域尚未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内的少量生活污水(卫生间和洗手废水)应设置环保公厕并定期外运处置,严禁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沿线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进入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材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废水产生情况修建若干隔油沉淀池(作防渗处理),集中收集各类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混凝土路面养护用水,不外排。

③施工开挖应尽量避开雨水期,避免多雨季节雨水冲刷引起混浊污水污染地表水体,同时对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多余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遮盖,避免被雨水冲刷,建筑材料采用仓库堆存。

④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并在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将暴雨径流引至缓冲池充分沉淀后再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

⑤加强管网铺设施工管理,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市政污水管网无渗漏现象。

2)营运期

①道路配套的污水管网系统的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②道路配套的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排水系统通畅稳定,及时排除路面积存的初期雨水。

③对各条道路的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2.4大气环境

2.4.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的居民区、村庄等。

2.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次项目沿线各监测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4.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

①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大量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合、摊铺等作业工作。因此,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扬尘,其次为摊铺时的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

②扬尘主要包括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物料拌和扬尘、公路施工现场扬尘,若无任何防护措施,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对四周的大气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③本工程沥青混凝土统一向具有相应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等级的企业(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购买,不设置沥青搅拌站,故本道路施工沥青烟的影响只考虑摊铺作业过程将产生沥青烟影响。这部分沥青烟气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THC、酚和苯并(a)芘以及异味气体,其污染影响范围一般在周边50m之内,经类比沥青烟尘在下风向50m处苯并[a]芘低于0.012mg/m3THC低于0.034 mg/m3

④根据工程分析,道路施工过程中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废气表现为间歇性流动无组织排放,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有明显影响。

2)营运期

在营运期拟建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带来的汽车尾气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根据预测,各预测年的NO2增量逐年增加,NO2高峰小时浓度增量最大值为0.0043mg/Nm3,仅占标准值(0.2mg/Nm3)2.15%,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各预测年的CO增量逐年增加,CO高峰小时浓度增量最大值为0.0113mg/Nm3,仅占标准值(10mg/Nm3)0.11%,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随着与道路中心线的距离的增大,大气污染物浓度增量逐渐递减。

因此,本项目建成通车后,CO NO2浓度增加不大,对沿线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均在大气环境质量允许范围之内。随着环保部门对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作的不断深入,车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还会减少。因此,从营运期大气环境角度来看,该工程建设时可行的。

2.4.4 环境空气影响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和居民区密集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米的封闭围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在封闭围挡四周每隔1.5~2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在施工区域形成大量水雾,吸附工地上扬起的尘埃。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应配备风送式喷雾机不定期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

③施工场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由专人负责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冲洗干净经检查后方可出场。

基坑开挖、路面破除、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围护、遮挡和喷雾等防止扬尘措施。

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辆,车辆离场时保证密闭措施到位,不得冒装,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

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台风警报、寒潮预警和雾霾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派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风力超过5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全部采用商品砼和商品沥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对商品混凝土运输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运输车卸料溜槽装设活动档板,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2)营运期

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并起到消减噪声污染的作用。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

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2.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内容,在施工期应在施工营地周围建立临时垃圾堆放点,采取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化管理,聘请专人或环卫部门定期清除垃圾,并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理,运送途中应采取密闭车辆运输以避免垃圾的撒落。同时应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管理,避免垃圾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要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营运期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除、收集、外运,保证日产日清、路面清洁,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同时,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向司乘人员和行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福州市马尾新城琅岐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福州新区闽江口组团琅岐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琅岐岛交通发展的规划,项目选址符合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福州新区闽江口组团琅岐西片区详细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

4环保投资

根据拟建公路沿线的环境特点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设计、施工和营运三个时段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建议,环境保护投资需6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33494.83万元)的0.19%

5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投资的交通环境,对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很好的契机,有利于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中心城市建设,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奔小康的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相容,虽然项目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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