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①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②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③联合体(福建联盛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建材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1.招标条件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卫生院的招标编号为闽泓业[2013]招012号的琅岐医院项目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开发改【201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贵方参加该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琅岐医院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琅岐中心幼儿园西北面地块,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门急诊病房综合楼一幢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面积约56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932平方米。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37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总平面及管线综图等设计,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室外总平、管线、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6.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 2013 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
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3年 4 月 24 日至 2013 年 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 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22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217600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3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卫生院;
地址: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 ; 邮编: /;
电话: 13805083963 ; 传真: / ;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 / ;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