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人口压力,是从49年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开始的,大量“外省人”的涌入,给台湾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台湾政府的应对政策,是从60年代开始推行“家庭计划”,也就是大陆所谓的“计划生育”。
虽然在不同的时期,台湾的“家庭计划”有过许多的修改和变化,但总体上,它包括了如下两大内容:
一、深入农村和城市基层社区,向生育孩子多且经济条件差的家庭宣传现代医学知识,进行避孕指导,提供安全、方便且经济的避孕药物和工具,希望他们能接受并经常使用,限制甚至停止生育。但这种宣传必须遵守两个前提:1、夫妻双方都自愿同意;2、不影响性生活和婚姻关系。
二、致力于改变民众的生育观念,1、改变“多子多福”的观念,倡导“适龄结婚,适量生育”,提倡“两个孩子恰恰好”,每个家庭最多不超过三个孩子,宣传“子女少、幸福多”;2、改变性别观念,特别是重男轻女的观念,倡导男女平等;3、培养民众生育要有间隔的观念,最具代表性的是67年提出“五三”口号,希望民众将生育间隔控制在三年:婚后三年才生育、间隔三年再生育、最多不超过三个孩子、三十三岁前全部生完,这样对妇女和婴儿的健康以及对家庭经济情况都有好处
虽然和大陆的“计划生育”目的一致,宣传口号也大致相同,但台湾的“家庭计划”最大的特点是:绝不依靠行政力量去粗暴实施,既没有行政强制的“一胎政策”或“二胎政策”,更不容许出现强制人流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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