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正春——从琅岐岛海屿白云山朱子祠走出的明代状元。琅岐民歌童谣有:“四打房门把话传,海屿当初出状元,状元翁正春名声炽,全籍后山好白云。”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洪塘(今福州)人。洪塘翁氏与琅岐海屿翁氏同属“六桂堂”,都是闽王王审知宰相翁承赞之后裔。翁正春少年时,因慕琅岐岛山海田园风光,经常到岛上探幽揽胜,也经常到海屿翁氏宗祠参观,后认海屿翁氏为本家族亲,来到琅岐都住在海屿四房里翁对江家中。对江为人正直好客,也有文采,喜欢读书人,其年龄比正春大,按辈份,正春称对江为伯父,因此以伯侄相亲,情同父子。对江也时常带正春去白云山白云寺游览。彼时白云寺叫白云庵,庵堂四周山青水秀,庵后面建有朱子祠,为莘莘学子读书及文人墨客会文之处。翁正春对朱子祠情有独钟,于是翁对江叫翁正春在朱子祠读书,并负责供给学费及生活费。翁正春十分高兴,于是就在朱子祠读书,放假时就到对江家中住几天。时间久了,琅岐人都以为翁正春是海屿村人。
翁正春在朱子祠日夜苦读,几年时间,学习大有长进,四书五经、二十四史、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功夫不负有心人。万历七年(1579)翁正春中举后,任延平府教授,转龙溪教谕,仍念念不忘白云庵,有一次他回琅岐海屿探亲,同伯父翁对江及弟侄数人登白云山,入白云庵拜访住持静岩上人,通宵达旦与静岩上人饮茶朗歌。清晨又登上山巅观海上日出,乐山海之乐,随后挥毫写了《白云庵记》。至今《白云庵记》还记载于《海屿翁氏族谱》中,并抄录贴在白云寺墙上。
万历二十年(1592),翁正春状元及第,授翰林编撰,升顺天府乡试主考官,进庶子,擢少詹事兼侍读学士。万历三十八年(1610)升礼部左侍郎,主持部事。充日讲官,上疏“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下,重贤才,慎财用,惜民命,重边防”八箴,万历帝不予采纳。又上疏议科场舞弊,反被劾徇私。翁正春奏请辞职,不许。万历四十一年(1613),改吏部左侍郎,詹事府日讲官。时翁正春与琅岐下岐董廷钦同朝为官,当董廷钦离京出任广东钦州府同知时,翁正春在京西十里长亭送别,并赋诗一首《送董廷钦离京赴任》。
翁正春与董廷钦同乡于举,称兄道弟,董廷钦其后任韶州司马,上马管兵,下马管民,在两广安民镇边很有政声。万历壬寅年(1602)曾回乡探亲,主修董氏族谱。翁正春特地从京城回来,为《琅岐董氏族谱》惠序。状元为董氏族谱写序,翁正春对琅岐的情谊可见一斑。
天启元年(1621),翁正春官升礼部尚书,此时,翁对江七十四大寿,海屿族兄弟侄为对江做寿诞。翁正春闻讯,特意从京都寄回《祝伯父对江公寿文》,还寄回一幅自画像送给翁对江,至今翁正春自画像还存于海屿四房里,其寿文也记载《海屿翁氏族谱》。晚年,翁正春经常与宰相叶向高、工部侍郎董应举、户部郎中江文沛一起游白云山,观海观日,对白云山情有独钟。
天启四年(1624),右副都御史杨涟疏劾魏忠贤,翁正春亦上疏揭发,被诘责,遭奸臣魏忠贤报复,翁正春再次疏请辞官回归故里,获准,加太子少保,赐传车回里。天启六年(1626),翁正春病卒,享寿七十二岁,卒谥“文简”。其著作《青阳集》、《南宫奏疏》等为后世流传。
翁正春长期在琅岐岛读书、生活,在岛上留下不少名篇佳句。琅岐白云寺、天竺寺、泰山庙、董氏宗祠、江氏宗祠、翁氏宗祠、朱子祠等都留下他的足迹。白云山朱子祠是翁正春读书之处,可惜现已荡然无存,只留下一块清嘉庆十七年重修朱子祠的残碑。翁正春八世孙翁曾也长期在琅岐岛教馆,也留下不少碑记、楹联。由于翁正春长期居住在海屿四房里,为纪念他,故“四房里”后改为“状元里”。海屿村是翁正春的第二故乡,琅岐人都公认翁正春是海屿村人,故才有本文开头的那首“海屿当初出状元”的民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