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籍小巴司機陳春黨4日在布碌崙8大道與將其開除的長江捷運小巴公司的梅姓業者發生衝突,雙方均報警,但無人被捕。陳春黨稱遭梅先生以拳毆打,但梅先生堅稱沒有打人,只是要其交回屬於公司的車牌。 陳春黨表示,昨日下午4時10分,他在8大道載客時被梅先生駕車跟隨,在行駛至47街時,梅先生駕車攔截其車,還下車和他爭吵,向他的前胸猛擊了數拳,他駕車逃脫後向66
分局報警,但
警方稱案件應歸72
分局管轄。 梅先生受訪時表示,他昨日在8大道見到陳春黨,遂要求他歸還屬於公司的車牌,因為該車牌已取消,公司不想再承擔保險、罰單等方面的風險和責任,但陳春黨被開除後一直拒不歸還車牌。他駕車攔截陳春黨後報警,但被陳春黨甩脫,他堅稱自己沒打人。 陳春黨表示遭受毆打的身體疼痛,但今日仍將繼續在8大道和曼哈坦華埠間載客,不會向業者低頭。梅先生則稱,今後若見到陳春黨以長江捷運司機的身分載客,將再度報警。 據陳春黨敘述,他從5月9日起租用長江捷運的小巴營業,8月19日因拒絕老闆的指令,用車衝撞停在華埠東百老匯怡東商場前的通發小巴而被開除。9月19日,他又與梅先生簽訂協議,長江捷運贈其一輛20座福特牌小巴,由他支付五千元加盟費。 陳春黨說,他先期付了三千元加盟費,還交給老闆4100元購買保險,並花了近六百元拿到車牌。但老闆一直未給他辦妥營運執照,致使他無法營業,公司最近還把保險取消。他兩個月來沒有收入,經濟狀況堪憂。他要求老闆退還他已支付的錢款,並補償誤工損失。 梅先生表示,陳春黨在長江捷運開車時屢次違反公司規定,還與司機和乘客多次發生爭執,才被開除。後來在其懇求下,又允許他回公司,但其自購的車輛不符規定,公司遂將一部小巴以六千元賣給他,目前只收到三千元車費及兩千多元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