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派人炸死情妇案始末
发表日期:2007年8月24日
出处:《检察日报》
【编辑录入:朱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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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段义和派人炸死情妇案始末
■据《检察日报》
8月9日,一位副省级官员“导演”的、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一审有果: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堪情妇纠缠萌生杀人动机
61岁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副省级)的仕途可以用“一帆风顺”来概括。从副处晋升到副省级,他用了17年时间。
段义和是齐河县潘店镇李营村人,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说:“段义和每次回家,车过了村头的小桥就让司机开车走,他自己下车步行,碰见乡亲们就拉家常,没有1个小时,他到不了家。他每次回家,村里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与在外的威望相反,段义和在今年31岁的情妇柳海平面前却判若两人。特别是柳海平2006年4月份离婚后,又缠着段义和在济南如意苑小区给她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一辆刚刚上市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段义和共支付了80余万元),让段义和感觉这个小情人的胃口越来越大。
“情人对钱财的不断追逐让段义和感觉是个无底洞,恰在这个时候,柳海平又多次提出要和段义和结婚,这让段感到了真正的威胁。”一位知情人说,柳海平两年前结婚是因为段义和,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为了维护段义和的形象,柳海平匆忙找了个医生嫁掉了;这次离婚也是因为段义和,柳海平结婚后照常与段义和保持性关系,丈夫发现后断然离了婚。至于柳海平婚姻期间生的孩子,柳海平说是段义和的,而段义和认为是柳海平丈夫的,两人还为此多次争吵。
段义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却认为段义和是要抛弃她,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从这时候开始,段义和萌生了致残或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他曾对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摆平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的想法,因为“那个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识好歹”。
要什么给什么对情妇百依百顺
柳海平生于河北省馆陶县农村,被害前是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正科级干部,兼任局机关团总支副书记。从1994年段、柳二人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到2007年7月9日发生爆炸案,时间长达13年。
1994年2月,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由于段是只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当时段义和48岁,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
后来有人发现,宾馆的这个服务员“服务”到了段义和的床上,就有领导找段义和谈话,结果挂职时间没到,段义和就回济南了。
有据可查的是,段义和为其情妇在济南购买了4套商品房,2辆小汽车,另外还有100万元“零花钱”,并把其情妇的父母由无业人员“照顾”为济南市的国家干部,还办理了退休手续,情妇的妹妹也成了济南市某机关的公务员。
段义和为柳海平买房买车,他的钱又是哪里来的呢?
很简单,有人送。
决心杀死情妇
段义和曾在一份材料中交代,产生杀死柳海平的想法后,他也感到后怕,万一事情败露,不仅要身败名裂,还有杀头的风险,因此曾一度想放弃。但柳海平步步紧逼的态势,让段义和“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即使免了杀头的危险,也会面临身败名裂的结局。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段义和决定寻找一个最可靠的人来实施自己的计划,他首选了侄女婿陈志。
陈志是他大哥的女婿,今年50岁,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春节期间,陈志到段义和家拜年,段把除掉柳海平的想法告诉了陈志。陈志能进公安机关工作,并得到提升,全仗“三叔帮忙”,现在三叔有难,陈志二话没说就应承了。
开始,段义和与陈志商量采取制造交通事故的办法,把柳海平弄成植物人,陈志开车跟踪了几天,发现柳海平的活动范围都在市区,路上车水马龙,车速提不起来,制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杀不死柳海平,反而会暴露自己,就把这个方案放弃了。
“陈志最后想出了一个既能达到杀死柳海平的目的,又认为能自保的‘上策’,就是爆炸。”一位办案人员说,陈志是工程兵出身,知道爆炸后所有的证据都销毁了,特别是爆炸起火后,现场几乎找不到有用的东西。
有趣的是,今年8月6日,淄博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段义和辩称,他不懂炸药,不知道炸药的威力,他一点不知情。同庭受审的陈志听到段义和的辩解后,大声对法庭说,段义和说的不是事实,我就是一个执行者,他叫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昔日的叔婿两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开始“狗咬狗”。
当街炸死情妇
遥控爆炸装置制造好后,陈志犹豫了一段时间,因为他十分清楚,只要轻轻一按,就是人命关天。所以尽管段义和多次催促他“快点”,陈志总是搪塞说,正在试验,快好了。
庭审的时候,陈志自我辩护说,他想放弃实施爆炸,但是段义和多次催促他,他只得奉命行事。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一起制造爆炸装置的陈常兵一起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直奔柳海平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他们之所以这个时间来,是因为这时正是下班时间,停车场来开车的人多,不会引起保安的怀疑。陈志迅速打开车门,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2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然后“二陈”回到车上,由陈常兵驾驶车辆,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就跟踪在后面,伺机引爆。
由于紧张和害怕,加上路上车辆多,陈常兵跟踪了不到5分钟就跟丢了。
陈志就让陈常兵驾车绕道来到柳海平回家必经的建设路附近等候,他们把车停在济南市工商局院墙边上,陈志坐在车上没下来,让陈常兵下车查看,看到柳的车过来就打电话告诉他。
从建设路拐弯到如意苑小区,不到500米的路程,路两旁有卖水果的小商贩,有修鞋的、配钥匙的、卖报纸的,还有在大树底下打扑克、下象棋的,陈常兵下车后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树下乘凉,就问,前面是如意苑小区吗?陈常兵十分慌张的神情,加上外地口音,给这位老太太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不到5分钟,这位问路的外地人打了一个电话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位老太太惊呆了。
一声巨响,接着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伴随着爆炸声,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乱作一团。经历过不少世面的老太太发现这个外地人没有像当地人一样看热闹,而是钻进不远处一辆警车内快速离开了,当时老太太也纳闷,警车不救人,怎么开走了?不过,细心的老太太记下了这个车号,这为破案埋下了伏笔。
躲在警车里的陈志,接到陈常兵发现目标的电话后,就拿出手机形状的遥控器,装作打电话的模样,引爆了炸药,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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