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兒判隔離 媽媽悔莫及

2007年11月12日   编辑: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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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兒判隔離 媽媽悔莫及
有家不能回 有子每周只能見兩回 閩籍新移民境遇足堪借鏡
             閩籍新移民程女士(化名)因不了解美國的法律,在家中打了淘氣的兒子,兒子躲避時不小心碰撞臉部造成瘀青,於23日在學校被紐約市兒童福利局(ACS)帶走,寄養在一西語裔家庭三日。程女士也因此被告上法庭,家事法庭判決程女士必須與孩子隔離居住,並學習教育課程和如何控制情緒,程女士還面臨明年2月的刑事審訊。
程女士擔心刑事審訊的量刑,29日到福建同鄉會尋求法律諮詢。律師說,孩子無嚴重外傷,量刑不會很重,請她不要擔心。
程女士哭訴說,她和孩子剛從福建移民來美六個多月,丈夫在外州工作,12歲的大兒子寄養在丈夫住在外州的姑姑家中,好讓孩子有個英語生活環境,她自己全職照顧五歲半的小兒子。
23日她去接小兒子放學,老師說她兒子在班上大聲講話,不聽老師的教導。程女士很生氣,回到家裡,小兒子還是吵鬧不休,她一氣之下就朝兒子的腳打了幾下,兒子怕得躲到桌下,無意中碰到臉部,有一塊紅腫。
程女士說,這件事在她的觀念裡只是做為母親在教導孩子,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後果。
依據家事法庭裁決,程女士必須與孩子分開居住,只能每周見面兩次。她現在已經搬出家中,住在朋友家裡,請了遠在外州的姑姑到家中替她照顧小兒子。現在有家不能回,有子不能見,讓她心中有苦難言。
提供諮詢的戴禺律師說,依照美國的法律,體罰孩子是屬於非法行為。他呼籲所有新移民家長要多了解美國法律,以免不小心觸法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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